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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2009-09-10 | 【 【打印】【关闭】
    

  信访工作是党组织和单位联系广大职工群众、改进工作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渠道,我所要坚持依法公正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1. 建立信访工作机制和落实责任制

  坚持所党委对信访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部门协调、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调处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 信访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科院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的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来信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所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反映的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及时上报各类重大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主管信访工作的所领导、部门领导和信访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要求参加地方党政部门和中科院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法规,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能力。

  开展信访干部培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的经验,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

   将信访工作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职工工作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职工和研究生的民主监督。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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