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岗位1
负责协调人教处全处管理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薪酬统计及离退休人员。
具体工作:
1. 贯彻实施国家、中科院下达的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精神;
2. 负责全所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
3. 制定年度用人计划并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
4. 人员招聘及调配;
5. 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工作;
6. 绩效工资的调整;
7. 临时用工;
8.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收入申报;
9. 接待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
10. 人事争议,劳动仲裁管理;
11. 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