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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预算执行和编报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010-07-05 | 【 【打印】【关闭】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科院关于编报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所2011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预算编报要求

2011 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更是我院创新“2020”的启动实施之年。我院正在落实国家财政对创新“2020”的经费支持。部门预算作为我院经费需求的载体,201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必须充分反映事业发展对经济资源的需求。财政部和中科院在布置2011年部门预算时,要求:

1.与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相结合。在报送2011年部门预算时,同时报送延续项目2010年预算执行进度,“一上”时报送截至7月底的进度,“二上”时报送截至11月底的进度,对于预算执行滞后的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坚决核减下年预算。所以,2010年预算执行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单位法人代表为第一负责人,对单位预算执行负总责;各项目、课题等具体支出单元为实施主体,对第一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平衡、分析、监督工作,科研部门负责按照项目进度审核预算执行计划、协调、监督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预算执行计划。

2.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对于常年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或比上年增加较多的单位,财政部将适当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对截至2009年底的项目累计结余资金,即任务完成后尚未使用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统筹用于2011年预算支出。预计2010年底可能产生的结余资金,即尚未完成的任务在年底未使用的资金,要根据结转情况和项目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3. 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重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规范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环节的衔接,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未经财政部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不得进行政府采购。同时,要规范资产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有关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4.与2011年预算执行计划相结合。今年,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了预算执行计划制度,并依据2010年预算执行计划考核部门预算执行进度。2010年,要求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在2011年“一上”预算编制时就要考虑执行进度,提出初步执行计划,“二上”预算提出准确的执行计划,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将与2011年部门预算同时批复,使预算执行计划成为“硬约束”。

5.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今年,财政部第一次要求单独填报“出国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项费用预算,要求不得超过2010年压缩后的规模,防止超预算支出,有关预算数据今后有可能还要对外公布等。

二、近物所2011年预算编制要求:

根据财政部和中科院的要求,我所各部门、课题负责人、项目组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要以国家和院的相关精神为指导,结合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合理预计下年支出,特别是2011年有延续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切记及时准确提交项目预算文本和2010年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安排2011年预算支出及政府采购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我所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由于2011年预算编制工作的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请科研各课题组、加速器各部门、人事教育处、科技处、所办公室等加强合作,保证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1年“一上”预算,项目负责人应在2010年7月9日前,将科技处和主管所长审批后的项目任务书、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资料,提交所资产财务处。

“二上”预算,项目负责人根据中科院“一下”预算批复情况,调整相关数据后,将核实的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等资料,在2010年11月中旬提交所资产财务处。

                   近物所国有资产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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