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人力资源处

  负责和协调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职工继续教育、博士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外籍专家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正确执行上级人事人才工作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探索人事人才工作规律,制定全所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和实施人事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全所人员岗位管理,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和人员流转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规划人才队伍; 

  3.加强薪酬管理,落实社会保障,优化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 

  4.负责人才招聘、职工考核和岗位聘用管理; 

  5.负责人事信息、档案管理以及为人才服务等工作; 

  6.负责起草、修订并组织实施本所博士后、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7. 负责制定、上报研究所继续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及协调、督促、检查、培训计划的实施及各类有关培训的日常工作等; 

  8. 负责博士后的全程管理工作; 

  9.执行上级关于外事、留学与外国专家管理相关政策,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留学和外国专家工作促进研究所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 

  10.积极拓展和推进与境外实验室(大学)的科技合作和人员交流; 

  11.负责制定公派留学计划,组织起草对外合作公文,及以研究所名义进行对外联系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3.加强对全所出国人员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14.负责境外专家学者来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5.协助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6.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技术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 

  17.负责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与人员管理; 

  18.完成上级部门或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 

    长:范红梅 

  副处长:沙杉、田书凯 

    三、联系方式 

   话:4969270 

  E-mailgwzp@impcas.ac.cn, 

   真:0931-4969264